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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
2021-10-24 15: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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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时间:2021-10-25 08:01:01
  
 希伯来书 6:4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6:5 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6: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希伯来书》的对象是犹太基督徒,许多难题需要从犹太人的背景来理解。
 外邦人接受犹太教的洗礼。也被称为光照。
 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过红海就是一次洗礼。
 但是,那些受过洗的犹太人,因为不信倒毙在旷野
 尝过天恩的滋味----吃过逾越节的羔羊。
 喝过磐石里的活水---灵水。于圣灵有分
吃过吗哪----神善道的滋味
看过出埃及的十大神迹-----觉悟来世权能
可是,犹太人相信的人极少。
 只有约书亚,迦勒,两个人进入迦南。
民数记14:30 必不得进我起誓应许叫你们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才能进去。
因为他们遗弃了真理。
不能重新悔改了。

解经书汇总:
  一,   病危的时候就说,主若治好他的病,他就要信主。可是等到病好了,他就不要信主了。举这些例子就是为了说明,曾经经历过圣灵作工的人,不一定是已经得救的人,他们只有沾到圣灵在外面的工作,而没有因信接受了圣灵的内住。
   神的儿子只要一次钉十字架,就完成了人得救恩的方法,不需要再钉十字架。人知道十字架的救恩而拒绝钉十字架的神的儿子,是说神的儿子钉十字架是没有意义的。这样的心思一面是说神儿子不是神给人的救法,另一面是说当日钉十字架的神儿子只是一个平凡人,祂给钉十字架是罪有应得。不管怎么想法,这心思都是在拒绝神儿子的所是和所作,有意无意的承认神儿子是该死的;让死来羞辱神的儿子也是合宜的。
   神承认祂儿子所作的,只一次钉十字架就完全解决人的难处。所以要神儿子再钉十字架,那就是羞辱神的儿子,贬低神儿子的所作,这是十分得罪神的事。神定规了“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这些人既是以不信来羞辱神的儿子,他们也只有接受不信的结果。

     二,六4-6 这三节在原文只是一句,句子可分为三部分:(一)对某一类人的描写──“他们曾经有上帝的光照,尝到了属天恩赐的滋味,又得到了圣灵。他们已经体验到上帝的话是佳美的,也感受到来世的能力,竟然还离弃正道”。(二)关于这些人的一项陈述──“不可能再使他们重新悔改”(新译)。他们把自己放在那些起初将神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的人的处境里。:这些人过去一次的背道之举,使他们现今仍然落在“亲自把上帝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公然羞辱祂”(新译)的有罪的境况里面,而基督因他们的背道,亦继续受到“公开〔的〕凌辱”。“未信基督教的犹太教徒,……他们曾接触福音甚久,甚至异常接近得救”,他们“对基督教只有表面认识,没有完全接受”,“仅有接近,并无实际进入,结果仍徘徊在救恩之门外”。

 三,“蒙了光照”应译为“蒙过光照”,就是看见福音真光,并未接受,反面离弃。世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所以看不到“基督荣耀福音的光。
林后书4:3 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
4:4 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 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 神的像。
            马太福音4:15 说:“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
4:16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
             约翰福音6:66 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尝过天恩”指尝试过基督所赐生命却未喝下。
   
“于圣灵有分”是受过圣灵感动或责备,却未让圣灵住进心里。没有圣灵的印记。
              卖主犹大也有圣灵的恩赐能赶鬼;却没有圣灵的印记。
“尝过神善道”是犹太人听了道觉得好,但不相信。
“觉悟来世权能”指知道神对罪恶的刑罚和审判,但未必诚心归向神。
                犹太人亲眼看见耶稣医病赶鬼。行了许多大神迹。却不信。
   6节说这一班人  犹太人有这么好的机会和经验,仍是离开真道。
   卖主犹大曾蒙光照,尝过天恩又了解神的善道,这一些犹大都在跟随主三年中经历了。他曾伙同其他门徒传福音,攻毁鬼魔的权势,甚至可说于圣灵有分。然而,他从未容许圣灵内住,以致他从未成为神内住的殿宇。
加略人犹大曾蒙光照,只是他拒绝接受真光。
 圣灵使不信的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一六8);只是他们拒绝悔改。
只尝过基督并不足够;除非我们吃了人子的肉,喝了衪的血,即是说,除非我们真心接受祂作我们的主和救主,否则我们内里就不会有生命(约六53)。
他们也尝过神善道的滋味。他们得听褔音,并受褔音所感动吸引。他们就像落在石头地上的种子;他们听了道,马上欢喜领受,心里却没有根。这些道理在他们心中只是暂时的,及至他们为道遇上患难或逼迫,便立刻跌倒了(太一三20,21)。

就以五饼二鱼作为例子。耶稣喂饱了五千人后,人群便跟衪到海的那一边去。救主心里明白,虽然他们经历了神迹,但却并非真正相信衪。因此,主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约六26)

 尼采。。。一些西方最著名的离道反教的人,都是出自牧师家庭!
 他们至死,都不能悔改。

   四,尝过天恩的人,是否就是已经得救的人?如果这封书信是写给外邦人的话,相当可能指已经得救的人;但这封信是写给希伯来人的,那意义就不同了!因为希伯来人早就尝过属天的恩赐。
   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曾蒙神赐他应许中的以撒(基督的预表),
   神又起誓说“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22:18),“后裔”特指基督(加3:16)。
  他们在埃及吃过逾越节的羔羊(预表基督,林前5:7),
  在旷野吃过从天降下的吗哪(出16章全),那是教导他们认识基督就是生命的粮(约6:51)
  又曾仰望过摩西所举的铜蛇,那是基督要被举起来的预表(民21:9;约3:14)。现在这些希伯来人又在教会中一再听到关乎基督救恩真道的教训,实在是尝过属天恩赐的滋味。但这样的人,却不一定就是已经得救的人。本书称他们为“尝过天恩”的人,只是根据他们本来有的宗教背景来说罢了。

“又于圣灵有分”。于圣灵有分,并不是有圣灵住在心里,也不是受了圣灵的印记,像那真实信了福音的人所受的那样(参弗1:13-14)。“有分”并非完全占有,乃是在圣灵某些方面的工作有份。这些人的良心,受过圣灵藉着福音的真理对他们的责备,也偶然受过圣灵的感动,却未受圣灵;正如旧约的术士巴兰(书13:22),虽曾受圣灵的感动说过预言;却没有得救(犹11)。新约的大祭司该亚法,虽曾一时受过灵感,见证基督是救主,但并没有圣灵住在心中(约11:49-52)。还有许多听过基督教训,蒙过光照和感动而要作门徒的犹太人,后来却都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约6:66)。在行传还有一个受过感动要信主,并且受了洗的西门,但却没有得救,仍在罪中(参徒8:13,18-24)。他们都是属于种子落在浅土石头地上的那等人,只不过暂时欢喜领受,却没有根(可4:16-17;路8:13),虽有分于圣灵的工作,但无分于圣灵的印记。圣灵的印记是得救的信徒所独有的(林后1:22;5:5;弗1:13-14)。

5 “尝过神善道的滋味”,就是知道了神的道之美好的意思;但这等人未必接受了神的道,正如许多人听道觉得很好,但并不相信;他们可能已经在口里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但心里并未相信。

 离弃Parapesontas (Parapito{),按Dr. W. E. Vine解释是疏远、遗弃或减退之意,全新约只用过这一次。

“若是”原文没有,新旧库本译作“却还离弃正道”。这里的意思乃是说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却离弃道理,没有接受所看见的亮光和所尝的天恩,这等人当然没有得救的希望了。虽然他们的情形,很像得救的人;他们知道很多属灵的道理,有很好的机会可以成为一个得救的人,又曾受过很多真道的栽培,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信徒,乃是背弃了他们已知之真道的人,这样的人,是“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懊悔”metanoian就是悔改的意思,

I.“结局就是焚烧”:指永火的刑罚。
 在《列王纪下》《历代志下》《耶利米书52章》圣殿被焚烧拆毁。
因为以色列人的荆棘蒺藜般的罪。
   不是神不接受悔改,而是有些人的心变成很硬,不愿意悔改,因为他们拒绝承认基督──那惟一的十架救恩。
 他们故意选择将耶稣钉十字架的信仰(《旧约》的犹太教),就必须再度承担起杀死基督的责任。

  犹太人一般相信,有些人厚颜无耻的背叛神,明知故犯,因此不可能再悔改;
有四个动词,用来说明这个不能的主词; (1) 蒙了光照(pho{tisthentas)、 (2) 尝过(geusamenous)、 (3) 有分(metochous gene{thentas)、 (4) 尝过神善道(kalon geusamenous)。

   任何一位从基督教信仰重返犹太教的人,
  不但与犹太人的不信认同。
   与引致钉耶稣十字架的杀机相认同。
   他们自行负责 on their own account ,这句话说明他们必须对“钉耶稣十字架”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那一代犹太人钉死了耶稣,这一代的犹太人不信耶稣,就是重钉耶稣的大罪。
   五,《希伯来书》的背景:一些犹太基督徒受了逼迫,想重回到犹太教堂里,不受逼迫。作者写了此书,高举基督,超越《旧约》所有的属灵伟人和犹太人崇拜的天使。
   现在,有一些异端,叫基督徒守逾越节---守旧约的规条不吃猪肉-----守安息日----等等。
   是带领基督徒走属灵的死路。他们是在选择将耶稣钉十字架的信仰。
   必须悔改!
   
六,他们与那些没有得救的人不一样。
   近乎得救”:原指“属乎救恩”,或“是救恩所产生的表现”,足以证明得救经历之真实。
“而且近乎得救”,注意这句话的“近乎”原文exomena,和前节近于咒诅的“近于”eggus不同。eggus是指时间或地点之靠近、趋近而说的。如太24:32,33形容主来的时间“近”,和路19:11形容主将“近”耶路撒冷所用的“近”;都和前节的“近于”相同。但本节的exomena原文字根exo{是“有”“持有”或“依附”等意。这字虽在圣经中有许多种译法,但绝大多数是译作“有”,共六○七次以上。在启1:16;6:5;10:2则译作“拿着”,在此K.J.V.译作accompany即随伴或同行之意。中文圣经新译本全节译作:“不过,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然这样说,但对于你们,我们却深信你们有更好的表现,结局就是得救。”无论如何,这里的“近乎”绝不是说他们的行为还未好到可以得救,或不过趋近于得救的意思;
 乃是说著者因他们得救所表现的各种行事,已深信他们强过那些似乎得救而离道不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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