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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使命?
2020-12-07 0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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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福音确实是宣讲福音,无论是口头或是笔述,诚然都是语言的表达。传福音是宣讲基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的信息——他是谁,和他为你我这样的罪人做了什么。 这也意味着传福音不是什么。传福音不是让你的生活活出一个榜样,不是与人建立关系,不是作个人见证,也不是邀请人去教会。这些事也许是好的、有帮助的,但是这些不是传福音。这些或许是为传福音打下基础,或许会让其他人与我们认同,或者让别人对我们为什么这样生活而感兴趣。但是这些都不是传福音,因为它们不是在宣讲福音(proclaim the gospel)。这些或许会讲到一些关于基督的事,但是他们没有宣讲基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  ——《什么是大使命?》史鲍尔R.C. Sproul

   作见证意味着你向人们展示他们所看不见的东西。根据圣经,有许多方式来作见证。每逢我们举行圣餐礼的时候,我们正是在以肉眼可见的方式显明主的死并直到他再来。耶稣也讲论到另一种作见证的方式:“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基督徒彼此间的联结是在为主基督作见证,而这是人们可以看见的。当我们喂饱饥饿的人、为赤身露体的人穿上衣服、探望在监狱中的人时,我们在为基督的怜悯作见证。基督徒不需要使人归信基督,也一样能为基督是谁作见证。 ——《什么是大使命?》史鲍尔R.C. Sproul

  当考虑我们自己在作见证和传福音的角色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只是在做福音预工和派定其他人去传福音,我们也不只是作一个无声无息的见证人。我们需要保证教会在实现传福音的命令,也就是确实地传讲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这才是上帝赋予能力的信息。通过这个信息,上帝选用愚拙的道理来拯救这个世界。正如使徒保罗形容,这本是“使人得救的上帝的大能。”(罗1:16) ——《什么是大使命?》史鲍尔牧师
   @北京异象教会
  福音的内容很清楚。因此,对保罗而言,成功地传福音就是“将真理表明出来”。它并不是要诱导人做出回应。如果那么做的话,保罗就会受试探使用“暗昧可耻”的手段,包括会用“诡诈”或“谬讲神的道理”的方式,来雕饰他的讲道辞藻,旨在迎合听众的口味,从而提高传福音的成功率。但是,保罗说他已经“弃绝”了这一切手段。
  这种方式至少在美国相当有效。教会中充满了那些从无目的、痛苦的生活中被拯救出来的人。只是没人知道他们是否从神的审判中得了拯救。基于圣经的归信教义对传福音的方式有重大影响。如果归信是神作工的结果,是他赐给我们一颗悔改并相信福音的新心,那么传福音就不应该是一种营销策略——确定人的切身需求,进而根据这种需求来包装福音信息
 自以为义部分是出于骄傲,但大部分是因为对神律法的无知。因为人对神律法可畏的特征知之甚少,或是一无所知,所以他们愚蠢地以为自己是义人。他们是不明白律法是深深属灵的,是极其严厉的,否则他们就会有别的,更有智慧的想法了。一旦让他们晓得律法对待人的思想是何等严格,它是如何管辖里面的人的各样感情,在神的天底下就不会有一个人以为靠他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他可以在神的面前为义。只要让律法向人显示出来,让他知道律法是多么严格,是多么无限公正,他的自以为义就要萎缩成一无所有,这要在他眼前成为污秽的衣服,而从前他以为这是一件美好的衣裳。——司布真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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