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巨大巨大的问题,可以算是困惑,想问大家。如果上帝让您不仅仅看到自己隐藏的罪恶,也让您看到教会普遍隐藏的罪恶,而且这个罪恶也是您自己做不到的,您还会分享吗
根据我对人性的观察
自己做不到,还要去揭露教会的罪性
一般的人性不会接受你的评论,反而会指责您也是罪人,或者说自己做不到就不要去要求让别人也认罪
可是,这种心态真的是圣经教导吗??
可是现在最大的矛盾甚至悖论是
上帝透过很多视频告诉我,教会如何有罪,那自己也是和教会一样有罪
而我不仅仅被上帝的“圣洁严厉”吓破胆
我有一种冲动想分享出来,希望教会能够认真对待
可是,罪人所以是罪人,就是因为不认罪,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罪性”,尤其是基督徒
所以,他们说我自己做不到就不要要求别人也照样做,我能够理解他们的“心境”
可是,偏偏上帝却让我看到非常多的,教会的隐秘罪恶
如果我不分享出来,这也是我的“新的罪恶”
可是,我自己也做不到上帝所指责或者暴露的罪恶
面对这样的张力,矛盾甚至悖论
我到底该怎么办??
难道自己做不到就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吗??
这难道真的是是圣经的教导吗??
这样的想法或者态度基本上就是属世界的吧
我唯一知道的是
透过这种张力或者悖论,我非常了解什么是耶稣基督说的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马太福音 7:1-5 和合本 )
耶稣的这段话,并不是表面的语言形式那样
实际上,基督徒很多人在很多时候用这个经文来封锁别人的指责或者批评
他们的理解基本上是错误的
因为,我似乎察觉到,我们对这段经文的误解完全来自于。。。。对罪恶的错误理解
整个基督教教会似乎把罪性当作个人主义的
但是,耶稣基督的这段话实际上是与罗马书所强调的以下经文是——“相关性”的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罗马书 5:12,14-15 和合本 )
罗马书的这段话实际上就是在强调
人的罪性不仅仅是您个人性的问题,也是——普遍性的
正如罗马书11章强调着的
你们从前不顺服 神,如今因他们的不顺服,你们倒蒙了怜恤。这样,他们也是不顺服,叫他们因着施给你们的怜恤,现在也就蒙怜恤。因为 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 罗马书 11:30-32 和合本 )
如果理解罪性的普遍性,而不是个人性
那么耶稣基督说的这段话实际就已经告诉我们
不要以为看到别人的罪性,自己好像觉得没有就可以~论断~别人的罪性,
毕竟上帝让您看到别人的罪性就是在告诉甚至提醒您——自己也和他们一样有罪性的
罪性没有高低,多寡的区别
罪性是普遍性的,不是个人性的
正如罗马书那两段经文提醒我们两个真理
第一,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第二,因为 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难怪加拉太书就启示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加拉太书 6:1-2 和合本 )
这句话就是加拉太书在前面说过的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
( 加拉太书 5:13-15 和合本 )
以上两段经文不外乎强调的是两点
第一,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律法的核心就是上帝的爱,没有爱的律法就是规条的律法,这不是圣经中的律法
第二,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现在的教会太过注重教条,规条,仪式,规则
所以每个基督徒表现出来的所谓爱心,就没有加拉太书强调的——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
这导致了教会里表现出来的爱心,不是肤浅的就是“教条的”,也仍然是按照自己的论断或者斤斤计较即趋利避害来表现爱心,而不是出于基督完全牺牲之爱的爱心
这种错误就是来自于教会从来没有教导
——罪性不是他有您没有的问题,乃是别人有的罪恶实际上也可能是您看不到的罪恶
这就是耶稣基督说的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马太福音 7:3,5 和合本 )
所以,我这几天透过几个视频看到的教会隐秘罪性,上帝也同时让我看到我也有同样的罪性
毕竟,我活在世上45年,只要活在人群中,就必然会受到各式各样的,人群言语,或行为模式的影响
那些以为别人的罪性是自己没有的,这种对罪的认知太过肤浅了,毕竟罗马书就启示了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罗马书 5:14 和合本 )
有什么样的教会就有什么样的基督徒
同样,有什么样的神学家或者神学教义就会有什么样的“信徒”
而罪恶,并不是按照个人的道德意识察觉出来
乃是需要上帝的光照,圣灵的引导
否则所谓的罪性认知,从潜意识来说,甚至从灵里而言,这样的认知也许只不过是为了抬高自己的属灵象征的隐秘之罪
看看那些所谓有道德意识的人是如何去~咄咄逼人~那些在他看来道德低下的人
那些拥有道德意识的人最忽略的是他们自己的——语言暴力,精神藐视,行动压制,嘲讽等
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时常强调的——属灵骄傲
因为真正的爱心就是——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加拉太书 6:2 和合本 )
这种爱的律法用耶稣基督的经文应验来说就是所谓的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
他代替我们的软弱,
担当我们的疾病。
( 马太福音 8:17 和合本 )
可是,现在的基督徒从来没有人愿意代替弟兄姐妹的软弱,担当他们的疾病。
每个人只有口头的安慰罢了
叫他们多花时间和精神,他们就借口说没有空
这也是。。。。虚假的爱
于是,什么才是真正的罪性??
就是新约启示的
因为 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 罗马书 11:32 和合本 )
罪不单是普遍性存在人类中,也是个人必须面对负责的,这就是个人认罪的必要性。我们不能只说:主啊!赦免我们全人类的罪,却对自己犯的罪,不去认真面对。
罪的普遍性,是让我们知道,没有人能自高自大,以为自己没有罪,而拒绝福音。罗马书所针对的问题,正是如此。最终解决的办法,还是要回到每个罪人,都该个人向神认罪悔改,祈求主的赦免上。罗马书从来没有,广泛地为众人认罪,众人就能得到广泛的救赎这种例子。
先知对世人的谴责,岂不是先发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求神洁净开始的。我们可以看以赛亚书:「那时我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
真正的先知性的警惕,必然先察觉自己需要神的赦免,再站在代求者的立场,为众多犯罪的百姓代求。
教会做错的地方,难道不能纠正吗?当然可以提出建议。但是不要忘记,我也是教会的一份子,教会做错了,我有一部分的责任,为何不提出建言,发出劝告,让教会不掉在错误的深渊中呢?如果带着这种心态,我就不能高高在上,像旧约先知一样,直接说出神给他的话语。我们没有从神而来直接启示的权柄,只有出于圣灵感动,发自良心的规劝。也就是不免有出于自己的意思,出于血气的地方。所以话语上当更加谦卑。
教会犯错了,我也是其中之一。让我们一起在神面前悔改。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如果上帝让您不仅仅看到自己隐藏的罪恶,也让您看到教会普遍隐藏的罪恶,而且这个罪恶也是您自己做不到的,您还会分享吗?」
这是普遍存在自己与他人中的罪,网上很多的视频的做法是,以第三者的地位,身处暗处,不具名,也不用真实的样貌,用AI构图,用先知谴责他人的口吻,发出先知的预言,想要纠正人的错误。
但是请想想,这个人难道不是自己身陷罪中吗?如果是的话,还能振振有词地,站在先知的地位谴责人吗?主耶稣对众人的责备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应该的做法是什麽呢?至少应该站在同为罪人的身份,先为自己得罪神的地方认罪,再以同为罪人的地位,为众人祈求祷告,寻求神的赦免。这才是以恩典的方式,对待其他肢体。我们不比他人更高一等,不免也会落入他人所犯同样的罪当中。所以,就当以自己罪得赦免的蒙恩经历,鼓励他人一起寻求主的赦免。
一点意见,供你参考。其余问题,再慢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