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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洗
2021-02-08 1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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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耶稣祝福小孩,------是按手礼,好不好?而不是耶稣为小孩施洗。(加尔文,可能眼睛不好。)
马可福音10:16 于是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
二,圣经所载全家受洗?----使徒行传16:33当夜,就在那时候,禁卒把他们带去,洗他们的伤;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
 16:34 于是禁卒领他们上自己家里去,给他们摆上饭。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
一,属乎他的人,不是婴孩,而是禁卒的同事,管理的人。
二,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婴孩还在吃奶,知道信神吗?
加尔文,既然没有圣经根据,凭什么设立婴儿洗?
三,加尔文,烧死了重洗派的人。。。。烧死了。。。。
 叫耶稣的名,因为他,几百年受羞辱.辱骂。拦阻人信主。
 真是叫魔鬼高兴!
 四,把一个次要的婴儿洗,提高到一个基要真理的地位上。这是错误的。
 
【婴儿洗】一,没有新约的直接证据。是改革宗的人,生硬地将割礼,与洗礼连接在一起。二,婴儿洗,不能使人重生,不能拔去原罪的根。三,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婴孩还无法产生信心。四,新约的受洗者全都是成年的。 马丁路德: 人无法凭圣经证明,婴儿洗礼是由基督设立的, 或由使徒过后的第一代基督徒开始的.”


【从合一的角度】一,,你若在主张婴儿洗的宗派里,就婴儿洗。若在不主张婴儿洗的宗派里,就不洗。这个是大原则。互相尊重,互不定罪。

二,下面谈谈我个人的看法;耶稣30岁受洗。路加福音3章。而不是3岁受洗。新约受洗的都是成人。找不到使徒为婴孩受洗的证据。一句都没有。三,婴孩出生,是一件喜事。可以为他举行  1,奉献礼。路加福音2章。奉献给主,长大后被主重用。2,感恩--奉献钱财(为他献祭)。

3,请求牧师长老,为这个婴孩祝福?西面为耶稣祝福。
4,西方最著名的反对基督教的人士,都是出生在牧师家庭。
    他们都受了婴孩洗。请问;他们的灵魂,能得救吗?不能!
    婴孩洗,就是一个形式。
 5,若是基督徒的婴孩,不幸夭折,灵魂是否得救?
      按着神的律法,还不到负责的年龄。是无罪的。
      处于 无罪时代,良心时代的状态。任何法律,都不会定罪的。
      与得救,无关?因为;被律法定罪的人,才需要得救。
  
【孩子的灵魂,是来自上帝?还是父母?】一,父母的灵魂(气息),只够自己用的。无法分给人。二,神是万灵的父。所有婴孩的气息(灵魂)都是他赐的。
希伯来书12章:万灵的父。撒迦利亚书12:1 耶和华论以色列的默示。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使徒行传17: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三,所以,儿女的行为,要向神交账负责;而不是向父母负责。 四,灵魂何时进入?传道书11:5 风从何道来,骨头在怀孕妇人的胎中如何长成,你尚且不得知道,这样,行万事之 神的作为,你更不得知道。


附录:张逸萍译自:https://www.gotquestions.org/infant-baptism.html
   各基督教宗派对洗礼有许多困惑。然而这并不是因为圣经对洗礼的信息,令人混淆。圣经非常清楚地讲到什么是洗礼?它是为谁的?它有什么功用?在圣经里,只有信靠基督的信徒才受洗——作为对他的信仰和认同的公开见证(使徒行传2:38;罗马书6∶3-4)。浸入水中的洗礼是相信基督之后,对他顺服的一步。这是宣告对基督的信仰,服从他,并表示与他同死、同埋葬和同复活。

  有鉴于此,婴儿洗礼(infant baptism / paedobaptism)不是合圣经的做法。一个婴儿不能对基督有信心;不能有意识地服从基督;不能理解什么是水礼的象征。圣经没有任何婴儿受洗的记载。婴儿洗礼是洒水礼和浇水礼方式的起源——因为将婴儿浸入水中是不明智和不安全的。即便婴儿浸礼,也已经不符合圣经,浇水礼或洒水礼如何能表彰耶稣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复活?

  许多实践婴儿洗礼的基督徒是这样理解的,因为他们把婴儿洗礼理解为新约的割礼。根据这观点,正如割礼叫一个希伯来人进入亚伯拉罕和摩西之约,所以洗礼叫人通过耶稣基督,进入新约的救恩。这是不合圣经的。新约从没有说洗礼可代替旧约的割礼。新约无处描述洗礼是新约的标志,却是人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使人能够享受新约的福气(哥林多前书11:25;哥林多后书3∶6;希伯来书9:15)。

  洗礼不能救人。无论是浸入、浇水或洒水礼,都没有关系——如果你们没有先信靠基督得救,洗礼(不管方法)是毫无意义和无用的。浸入水中的洗礼是人蒙拯救之后,公开承认对基督的信仰和对他的认同,因为顺服所遵行的一个步骤。婴儿洗礼不符合圣经对洗礼的定义或圣经的洗礼方法。如果基督徒的父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奉献给基督,那么婴儿奉献礼完全合适。然而,即使将婴儿献给主,当他们长大后,他们仍然必须作出个人决定,相信耶稣基督,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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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8 14:40:57
       (C)  其他错误的论点
    (1)   我们的主岂不是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 不要禁止他们. 因为在天国的, 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
    也只是“给他们按手, 就离开那地方去了”(太19:15), 并没给他们施洗. 所以我们的主说这话与洗礼没有丝毫关系.
    (2)   以色列人岂不是“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林前10:2), 难道这不包括婴儿吗?以色列人过红海时也有不信的闲杂人和牛羊等牲畜随同(出12:38; 民11:4), 难道我们也该为不信者和牛羊等牲畜施洗?
    (3)   圣经岂不是说基督徒的儿女已是圣洁了?(林前7:14) 为何不能为主所洁净的婴儿施洗呢?非信徒也因信主的丈夫或妻子成了圣洁(林前7:14), 为什么不也给他们施洗呢?
    (4)   既然圣经没有明文禁止为婴儿施洗, 我们为何不能如此行呢? 我们可合理地总结: 我们不可为婴儿施洗, 因为神没有提到婴儿的洗礼, 所提到的只是信徒的洗礼. 有鉴于此, 在执行神在新约所设立的两大规条(即洗礼和主的晚餐), 我们不可擅自加添, 免得失去神所强调的简纯性(simplicity).[11]
    (5)   既然在我们所做的事中, 有许多都是没有圣经授权的, 为何在婴儿洗礼的事上, 我们硬要它有圣经的根据呢?
    洗礼是奉三一神或主耶稣的圣名所执行的事(太28:19; 徒2:38; 10:48; 19:5).[12] 斯科特(Frank Scott)说得好: “我们没有权利奉主名行任何主所没有授权的事. 洗礼是要奉主的名而行, 因为这是主所吩咐的事. 如果(婴儿洗礼)没有圣经的根据, 那么它便完全没有价值.”[13] 为婴儿施洗不但在神的眼中没有价值, 而且有欺骗的成分, 因为许多支持婴儿洗礼的人宣称它可以使婴儿获得重生, 事实上却不然.
    (6)   既然夭折的婴儿可以不靠信主而上天堂, 为何我们强调人必须信主才能受洗呢?
    许多圣经学者相信在婴孩时期离世的婴儿能上天堂, 因为他们还未到达“负起责任的年龄”(age of accountability). 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 许多学者认为这“普天下人的罪”包括婴儿的罪, 所以婴儿死后仍会得救, 能上天堂. 可是婴儿洗礼中的婴儿还活在世上, 还未离世. 一个活的婴儿, 无论他的父母是基督徒或非信徒, 都是还未得救的. 洗礼是对人承认本身已经信主得救, 活着的婴儿既未得救, 就不该受洗.
    1)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 “人无法凭圣经证明婴儿洗礼是由基督设立的, 或由使徒过后的第一代基督徒开始的.”
    2)   福音书的作者从未表示有任何婴儿受洗.”
    3)    慕尔(Bishop H. C. C. Moule, 1841-1920)[14]:“新约中没有提及任何的婴儿受洗.”
    4)    普兰默博士(Dr. Plummer): “新约不仅没有提到为婴儿施洗, 甚至没有经文可以稳当地作出这样的推论.”
    5)    伊拉斯姆(Desidirius Erasmus, 1466-1536, 荷兰卓越的希腊文专家和希腊文圣经译者): “在使徒的作品中没有表示他们曾为孩童施洗.”
    6)    泰勒(Jeremy Taylor, 1613-1667, 圣公会主教和作者): “为婴儿施洗是违反基督的教义之连续不断的类推(perpetual analogy).”
    7)    斯图尔特博士(Professor Moses Stuart)说: “新约中与它(婴儿洗礼)有关的命令或清楚明确的例子, 我一个也找不到.”
    让我们谨记赖尔(Bishop Ryle)[15]的话. 他说: “任何抵触圣经的事, 不管它看来何等宝贵、似乎有理、美丽或可慕, , 我们万万不可去行. 它可能有教父、经院哲学家或广泛作者等等的赞同, 但它没有实在的价值. 我们宁可要的是几节清楚的经文”[16] 为着真理的缘故, 历代以来有不少人反对婴儿洗礼这抵触圣经的做法, 例如被誉为“宗教改革之晨星”(the morning star of the Reformation)的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 1329-1384)[17]就极力反对婴儿洗礼, 他的巡回传道人  —  罗拉德派(the Lollards)  — 也是如此. 被绑在桩子上烧死的殉道者中, 有三分之二是浸信会教徒. 据说在英格兰, 第一个和最后一个被绑在桩子上烧死的殉道者, 都是反对婴儿洗礼的浸信会教徒(最后一个于1612年殉道).[19] 因此, 历代以来也有很多伟大的基督徒反对婴儿洗礼, 甚至为此殉道, 为我们立下美好的榜样.
    (D)  重新受浸的需要; 例如举世闻名的圣经译者丁道尔(另译“廷德尔”, William Tyndale, 1494-1536)[21]便是坚定不移的重浸派. 但须注意的是, 我们不该把所有重浸者都看为是重浸派教徒, 因为19世纪初所兴起的奉主名聚会(常被误称为“弟兄会”, Brethren)虽然不是重浸派(也不是浸信会), 但他们当中曾受过婴儿洗礼的人, 都在多年后重生得救之后重新受浸; 葛若弗斯(Anthony Norris Groves, 1795-1853)、慕勒(George Muller, 1805-1898)等便是很好的例子和榜样.[22]

    附录(一): 有关婴儿洗礼的五种不同看法
    (1)  洗礼使婴儿获得重生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相信婴儿透过受洗能获得重生, 他的父母替他表现出信心. 马丁路德认为婴儿虽没有理性上的理解能力(rational understanding), 却有灵性上的理解能力(spiritual understanding). 虽然如此, 他承认如果能证明婴儿没有灵性上的理解能力, 那么他们的洗礼便是一件“蠢事”(tomfoolery), 甚至是一个“亵渎”(blasphemy). 路德会(Lutheran)对婴儿洗礼的看法被圣公会采纳. 它的神职人员受指示在为婴儿施洗时要说: “这孩子已获重生, 被接合在基督的身体上….”
    (2)  洗礼给予婴儿属灵生命但需实际信主重生
    路德会(Lutheran)和圣公会(Anglican)的信徒过后发现马丁路德的看法与实际情况不符, 因为无数受过婴儿洗礼的人至终都没有成为悔改归主的基督徒. 例如卫斯理兄弟(the Wesleys)接受圣公会的立场, 相信婴儿洗礼给予婴儿属灵的生命, 可是他们警告群众不要依赖他们婴儿时期的洗礼, 因为他们仍是魔鬼之子, 需要重生.
    (3)  洗礼是为早已发生在母胎里的重生作记号
    加尔文(John Calvin)的看法与马丁路德全然不同. 他相信所有基督徒的儿女在母胎里已在属灵上重生, 不需要靠洗礼来达成此事. 对于加尔文, 洗礼的目的是为了这已成就的事作记号(sign). 不过, 这看法也没解释基本问题  —  为什么不是所有受洗的孩子长大后都真正地悔改归主.
    (4)  洗礼只是假定信徒的孩子已经重生
    大部分加尔文的跟随者大致上接纳他的观点, 但加少许更改. 有者认为他们只是假定(presumed)信徒的孩子已经重生, 但实际情况只有神知道. 这是为要解释为何有些孩子长大后不承认基督. 华菲德(Benjamin. B. Warfield)便是接纳这种看法的人之一.

    (5)  洗礼只是表示神应许的救恩(或已蒙神拣选)
    支持婴儿洗礼的杰出布道家和神学家都难以针对以下两大问题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 (1) 基督徒的洗礼需要先有信心的声明, 婴儿无法声明信主, 怎能受洗呢, 为婴儿施洗是人所设立的礼仪, 非但没有圣经的根据, 且是不合乎圣经的教导, 所以万不可行.
        附录(二): 重浸派(Anabaptist)
    陈福中指出, 近500年来, 撰写教会历史的人, 不是忽略了, 便是大大误解了重浸主义(Anabaptism). 几百年来, 一提到重浸派(Anabaptist), 就是一个贬词, 含有谩骂和责备的含意, 向来人们把重浸派与异端派视为同义词. 认真地说, 走上极端道路的, 仅是挂着重浸派招牌的一小群人,[24] 大部分的重浸派教徒却是信仰纯正的基督徒.
    第一个重浸派教徒是生于1480年的胡伯迈尔(Balthasar Hubmaier). 他是奥地利的一个福音派牧师. 后来与瑞士的更正教领袖慈运理(另译“茨温利”, Ulrich Zwingli, 1484-1531)同工. 胡伯迈尔过后读到圣经的话, 发现人要先有信心, 才可受浸.
    1527年2月24日, 撒特拉在德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史列咸(Schleitheim)召集了一次聚会, 公布了重浸派的七项基本信仰:  (1)教会只接纳信主的人受浸; (2)在教会里要遵行主的吩咐, 特别是马太福音18章的教训; (3)守圣餐是为了记念主的死; (4)信徒要与世界有分别; (5)要按保罗的标准设立牧者牧养教会; (6)基督徒不得动刀剑, 不得诉诸法律手段; (7)基督徒不得发誓. 这次特别聚会和所公布的基本信仰被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是重浸派在历史上真正的起点.
    不论是路得会、慈运理派、加尔文派, 和天主教, 都联手对付重浸派, 对他们施以极其残酷的摧残, 包括监禁、溺死和火刑等. 撒特拉带领史列咸聚会之后3个月, 被视为异端者, 结果被活活烧死. 他死后几天, 他的妻子也被人活活用水淹死.
    在信仰上, 重浸派认为圣经是信仰的基础. 他们仍坚信基督信仰的主要教义, 如圣父、基督的神性、教会为信徒所组成、圣经是神的话语、基督将会第二次再来. 李特尔(Franklin Littell)曾如此赞扬重浸派: “… 他们(重浸派)事实上所诉求的, 是个人与神交通的自由, 是个人心灵与神之间没有间隔… 他们所向往的, 是基督教的真谛, 而非属世的声名利禄.”[25]
    [3]      艾朗赛(H. A. Ironside)认为约3:5的“水”不是象征“洗礼”而是“神的道”(弗5:26; 雅1:18; 彼前1:23-25). 斯图尔特(Clarence E. Stuart)提出几个论据证实这节的“水”不是指“基督徒的洗礼”, 其论点是: (1)基督徒的洗礼(浸礼)是在主耶稣复活后才设立的, 意味着与主同死同葬(罗6:4; 西2:12). 显然, 在主未死以前, 洗礼是没有意义和功效的. 但在约3:5, 主是论到当时(不必等到主死)就可以享有的生命; (2)早在主未死之前, 神国的福音已被传开, 人人努力要进去(路16:16). 他们绝不是靠基督徒的浸礼进去, 因为当时主还未设立这洗礼. H. A. Ironside,Baptism: What Saith the Scripture?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1930), 第10-11页.
    [5]      异教徒常把魔力与他们的圣礼扯上关系. 例如古代雅典人的奥菲士神秘剧(Orphic mysteries)指定其信徒一年一度在海滩游行, 并在海水里受礼仪性的洁净. 此外, “伟大之母”(the Great Mother)的异端教派以施行血里受洗来宣告其信徒进入新的生命.  R. H. Clayton, Christian Baptism, 第1页.


    2021-02-08 14:29:21
    作者: 棱镜
    刊登于 马六甲福音堂 《家信》栏目 2004年7&8月份第53期
    39.  问题: 为婴儿(婴孩)施洗合乎圣经的教导吗?
    解答:      在回答“婴儿洗礼”否合乎圣经以前, 让我们先看看这样的做法从何而来.
    节选:
    (A)  婴儿洗礼的起源
    婴儿洗礼(infant baptism)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连大力支持婴儿洗礼的弗莱明顿(W. F. Flemington)在《洗礼的新约教义》(The New Testament Doctrine of Baptism, 第130-131页)也必须承认道: “新约中没有为婴儿施洗的直接证据.” 那么婴儿洗礼从何而来?   克莱顿(R. H. Clayton)指出, 所有初期的基督徒,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 都期望他们的儿女将会效法他们跟随同样的神, 将会像他们一样成为基督徒. 所以洗礼成为“入会的方式”(mode of initiation). 不过他们忽视一个事实, 基督信仰不是“可继承的商品”. 每个人都必须亲自重生,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死在罪中, 皆需要重生.[1]
    特土良(Tertullian)于主后200-206年间写了一篇有关洗礼的论文, 并以几句话论及婴儿洗礼, 特土良在此大力反对它. 这是基督徒教会的作品中首次提到婴儿洗礼. 无论如何, 在特土良过后的200年, 婴儿洗礼成为普遍的做法.[2] 斯科特(Frank Scott)指出, 在主后418年, 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宣称“婴儿洗礼”(infant baptism)的必要性. 约3:5所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 就不能进神的国”中的“水”一词, 被误解成洗礼.[3] 接着, 更错谬的道理被引进来, 即把受洗当作重生. 此乃“靠洗礼重生”(baptismal regeneration)这异端的起源, 甚至相信未受洗的婴儿是灭亡的.[4] 过后, 婴儿洗礼又发展成几种不同的看法[请参附录(一): 有关婴儿洗礼的五种不同看法]
    理祈(John Ritchie)指出, 婴儿洗礼的起源是因为人将神的话语置在一旁不理, 并以自己的传统取而代之. 它是在“靠洗礼重生”(baptismal regeneration)的错谬理论兴起的时代引入的. 教会历史学家尼安德(Neander)告诉我们, 当“魔法影响或魔力与圣礼(或作“圣餐”, the Sacraments)扯上关系的观念”根深蒂固时, 婴儿洗礼被引入是必然的事.[5] 它的起源可追溯到非洲的教会(African Church), 那里的教会在同一个时期“施行婴儿圣餐(infant communion): 把葡萄酒给无法吃饼的孩童喝.” 婴儿洗礼的 “魔力”(charm)是: 它被假定能拔去原罪的根, 再靠告解(Penance)除去实际的罪, 过后借着炼狱(Purgatory)完成了死后的洁净. 这是罗马天主教的教义. 可悲的是, 英国圣公会在其《祷告文》(The Prayer Book)中清楚宣告: 婴儿透过洗礼成为“神的儿女、天国的继承人”. 长老会的《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Shorter Catechism)也说婴儿洗礼“表示和确保我们被结合在基督里.”[6]
    (B)  婴儿洗礼的错误
    为婴儿施洗是绝对不合乎圣经的. 为何如此呢? 浸信会的著名学者彼得·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提出以下4大理由:[7]
    (1)        洗礼(浸礼)只是给信徒
    耶稣基督在大使命中指出“你们要去, 使万民作我的门徒, 奉父、子、圣灵的名, 给他们施洗”(太28:19). “作门徒”是目标, 接着便是洗礼; 请留意, 对象是门徒 —  那些跟从某个教师的人  —  须要受洗. 此外, 主耶稣也清楚表示“你们往普天下去, 传福音给万民听.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5-16). 可见洗礼只是给信的人. 彼得也说: “你们各人要悔改,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 叫你们的罪得赦免”(徒2:38). 受洗是在悔改之后. 显然, 这里指那些相信福音而悔改的人. 上述的要求(学作门徒、信靠救主或相信福音)都是婴儿无法做到的, 所以我们不该为他们施洗.
    (2)  圣经中没有婴儿受洗的例子
    保罗在加3:26-27对加拉太的信徒强调道: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 都是神的儿子.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 都是披戴基督了.” 在那个时代, 保罗可以假定每一个归信者(convert)都已受洗, 而每一个受洗者都已清楚自觉地(consciously)信靠基督. 在那时(最早主后49年), 没有人在婴儿时期受洗.
    新约圣经中提名道姓的受洗者全都是成年的信徒(adult believers). 连一个孩子都没提到. 既然如此, 婴儿受洗的概念从何而来? 它事实上只是个假设(assumption). 人必须把这样的看法“读进”(read into)某段经文, 这原是经文中所没有的. 例如, 有人假设当腓立比的狱卒(禁卒)受洗时, 他的婴儿也与他一同受洗. 他们引述徒16:33: “他和属乎他的人, 立时都受了洗.” 这里并没说他家中有婴儿. 他家中很可能有仆人或年级较大的孩子, 因为罗马狱卒通常是年龄较大的前军人(ex-servicemen). 此外, 徒16:32说保罗和西拉“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 换言之, 他们全都能明白所讲的信息, 并各自作出回应. 徒16:34也说狱卒“和全家, 因为信了神, 都很喜乐.”毋庸置疑, 狱卒和他全家都适合受洗, 因为他们都亲自地(personally)、自觉地(consciously)相信了福音. 这是还躺在母亲怀中的婴儿所做不到的, 所以我们能合理断言说狱卒的家没有婴孩.
    徒2:28-29是另一处常被人假设婴儿也受洗的经文. 彼得在徒2:38劝听众悔改和受洗, 来领受圣灵. 下一节记载彼得说: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 并一切在远方的人, 就是主我们的神所召来的”(徒2:39). 这节表示婴儿应该受洗来领受圣灵吗? 当然不是! 因为这节所谓的“儿女”(children)无疑是指在随后的世代(subsequent generation)那些相信福音信息的人. 关键的字句是“就是主我们的神所召来的”. 虽然这些人还未出生, 或住在远方, 只要他们心中听到神的呼召而愿意悔改, 他们将领受圣灵.这应许是给所有亲自和自觉地相信之人. 主张这节经文支持婴孩洗礼的人忽视了这段经文的清楚信息, 就是有关人听到神的呼召必须悔改来领受圣灵. 此外, 徒2:41进一步表示“领受他话的人, 就受了洗.” 显然, 婴儿是无法听到神的呼召而悔改, 无法领受福音的信息, 所以这段经文的受洗者肯定没有包括婴儿在内.
    (3)         “全家受洗”中没有婴儿
    很多支持婴儿洗礼的人只能牵强与踉跄地引证经文来支持他们的立场. 就连著名的伯阔福教授(Prof. Louis Berkhof)在他所著的《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第632-643页)也无法提出强有力的圣经例子来证实有婴儿受洗. 除了提出上述已经讨论过的两处含糊例子(即徒16:33和徒2:39), 伯阔福还提出另一个牵强附会地推导出的例子,即林前1:16(保罗说他“也给司提反家[household of Stephanas]施过洗”). 可是保罗在同一本书信中说“司提反一家…专以服事圣徒为念”(林前16:15). 请问需要人服事的婴儿怎能服事圣徒呢? 单凭这一点就把婴儿排除在外, 并证实被保罗施洗的司提反一家皆是成年信徒.
    另两个常被提出的例子是: 哥尼流(徒10:48)和吕底亚(徒16:15)一家人受洗. 但那些聚集在哥尼流家里的人是他的“亲属密友”(徒10:24), 而受洗的是“一切听道的人”(徒10:44)而非他的婴儿. 至于吕底亚, 她看来并没结婚, 因为她所做的表明她是一家之主, 即邀请使徒们到她家里住(为何没提到她的丈夫?). 她也是一位富有的布商, “她一家”的人很可能指她家中那些属她的成年仆人, 即能听明和相信福音的人(徒16:40称他们为“弟兄们”). 总之, 只有4处经文提及“全家受洗”(徒10:48; 16:15,33; 林前1:16),[8] 但这4处经文中没有一处包括婴儿在内.[9]
    (4)         洗礼不同于割礼
    为了支持婴儿洗礼, 有人(包括伯阔福教授)提出一个与割礼有关的论点: 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属灵的 , 并有肉身的记号(physical sign)和成员资格的印记(seal of membership), 那就是为男婴行割礼. 如今这约透过教会以新的方式执行, 而它的记号和印记就是洗礼.由于洗礼是割礼在新约中相对应的记号, 它就该像割礼一样, 包括施行在信徒的婴儿身上. 首先, 接受这样的看法将逼使我们忽视或否定整体新约所教导的一个真理, 即洗礼只是给相信福音或悔改归主之人的记号. 其次, 正如上文所证实, 新约中连一个婴儿受洗的例子都没有. 第三, 洗礼与割礼并不相等.伯阔福教授(和许多支持婴儿洗礼者)引证说: “洗礼取代了割礼, 基督清楚地如此表示…  西2:11-12清楚地把割礼与洗礼联系起来.”
    西2:11-12说: “你们在他里面, 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 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 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 马斯特斯(Peter Masters)解释道: “在西2:11-12, 保罗乃是说割礼与洗礼并不相等. 他说肉身的割礼并不象征得蒙救恩, 但基督徒(在属灵方面)已领受真正的割礼(蒙拯救脱离罪的能力和权势), 而洗礼便是象征这真割礼. 换言之, 洗礼象征比肉身割礼(physical circumcision)更好的事, 即悔改归主(conversion). …割礼提醒犹太人关于他们的特权, 即拥有神的圣言、特别保护和其他好处. 最主要是它提醒人关于亚伯拉罕, 并他如何倚靠神来获得救恩(参罗4:5,11). 但割礼不是象征他们只要是犹太人就必得救! 它不是神的重生赎民的标志或记号: 但洗礼却是这样的记号, 所以它与割礼不同, 比割礼更优越. 这两者必须用作对比(contrasted), 而非相同(alike). 由于割礼象征特权, 仅是个‘传道的记号’(preaching sign), 指向亚伯拉罕的信心(而非他们的信心), 所以给男婴行割礼是正确的. 可是由于洗礼象征真正的悔改归主, 给婴儿受洗就不妥当了(因为婴儿无法自觉地悔改归主).”
    总而言之, 洗礼不同于割礼, 正如麦科尔(J. D. McColl)正确指出: “作为仪式(rite)的割礼是彻底地属于犹太人; 作为规条(ordinance)的洗礼却是彻底地属于基督徒.前者被执行在那些已是犹太人的身上; 后者则被执行在那些已是基督徒的身上. 如果把洗礼执行在其他人身上(即非信徒, 无论是年轻或是年长), 洗礼就仅是个笑剧(farce), 失去了意义, 且在许多案例中, 是魔鬼成功迷惑人的手段, 使人相信救恩能靠一个空洞的礼仪(ceremony)获得保证.”[10]

     
    2021-02-08 14:22:45
      圣经没有提过婴儿受洗,只有提过婴儿奉献。为什么婴儿未信都要带他受洗呢?世界华人福音事工联络中心副主席唐崇荣牧师表示婴儿受洗是表达接受基督的方式之一,没有违背“圣经”的原则。
    「圣灵是基督用以洁净圣徒的媒介,所以基督用圣灵来洁净我们,圣父用基督来洁净我们。基督是神洁净人的媒介,圣灵是基督洁净人的媒介。这是圣经的意思。」唐牧师解释,水是物质,物质不能洗净灵;圣灵是灵,可以洗净心灵基督用圣灵洁净人,凭借圣灵的感动,人得以洁净。
      至于给婴儿施洗是“圣经”应许的,唐牧师说:「从灵来看是很重要的,奉耶稣的名受洗,洗去罪,你们就必领受所应许的圣灵这应许是给你们,你们的儿女以致远方的人。所以基督徒受洗,你们也可以把孩子带到主面前受洗,因为这是应许的。」
    他举例在使徒行传16章已经有一家受洗的例子。当时保罗在狱中祷告,狱卒奉命要严密监视囚犯。但忽然发生大地震,监门立刻全开,狱卒以为全部囚犯都逃走了,他们准备拔刀自杀。后来发现囚犯仍在,于是问保罗如何得救,保罗就讲道给他们听,又叫他们把家人领来一同受洗。
    唐牧师指以上例子虽然没有指出当中有没有包括婴儿,但亦没有否定婴儿可以接受洗礼。最后,他建议若基督徒不接受婴儿受洗的做法,可以选择带孩子去奉献。

    “你们要去,使所有国族的人做我的门徒,奉父亲,儿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我吩咐你们的一切,都要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19,20)。请留意,受浸的人必须是耶稣的门徒。换句话说,他们都已经认识耶稣,并自行决定要跟从他。婴儿当然没有能力作出这样的决定。

    不过,很多人还是坚称耶稣的这个吩咐也适用于幼儿信义会牧师理查德·布克断言: “人人都必须受洗,包括婴儿。”又说:“不让他们接受洗礼,就等于使他们得不到宽恕,有下地狱的危险。”然而,他的话至少在三方面跟耶稣所教的道理有抵触。

    首先,耶稣没有说过应该让婴儿受浸。为什么这点十分重要?请想想,耶稣很努力帮助门徒认识上帝的要求,有时还会重复一些重要的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他希望门徒真的明白那些道理(马太福音24:42; 25:13;马可福音9:34-37; 10:35-45)。可是,耶稣从没有说婴儿应该受浸,一次也没有。难道他忘了提及这个要求吗?绝不可能!要是婴儿必须受浸,他肯定会告诉门徒。

      其次,耶稣也从没说过会有任何人在死后受苦。耶稣相信圣经,而圣经清楚指出:“活人知道自己必死,死人却毫无知觉”(传道书9:5)。耶稣知道死去的人不会在炼狱,地狱或任何地方受折磨,却说人死了就好像睡着一样,没有知觉(约翰福音11:1-14)。(注;这段话来自异端安息日会的看法。是错误的!不信的人死后,是要受地狱折磨的。启示录
    20:10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以赛亚书66:24 “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


    再者,耶稣说“所有在纪念墓里的人”都会复活(约翰福音5:28,29)。复活的人当中,无疑会包括数以亿计没有受浸的人。他们复活后,有机会认识上帝的要求和永远在地上的乐园里生活。(诗篇37:29)
    难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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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大能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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